大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更新时间:2017-03-03 10:40:08 点击次数:3003次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商标战略实施,宣传、提高我县知名商标企业的知名度,充分发挥邯郸市知名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有效地保护邯郸市知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和广大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邯郸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邯郸市知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通过,依法认定下列注册商标为邯郸市知名商标,现予以公告(排名不分先后)。下列知名商标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二年,并依法受到扩大范围的特殊保护。任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